Article 12

In force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路线、时间,应当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避开上下班、上学、放学等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期,并尽可能避开医院、学校和住宅区。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