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共用供热设施移交供热单位运营维护的居民小区,居民住宅已实行分户控制的,管道井(室)入户阀门(不含)或者分户计量装置(不含)至住宅室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其他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未实行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的室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其他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其他热用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