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除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紧急公务时,应当规范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就近引导被检查车辆至收费站站口、服务区、停车区实施检查,避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