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做好资金、设备、物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