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住宅小区应当免费开展下列服务:

(一)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以及相关的指导、随访;

(三)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随访;

(四)对已实施避孕措施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