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辅警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等职业保障;
(二)获取薪酬,加入工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休息休假等;
(三)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等培训;
(四)对所在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劳动争议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六)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七)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依法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