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本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工作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评价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全面精细、注重激励的原则,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内容,采取月度与年度考核评价相结合、指标与评议考核评价相结合、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