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归集各类电子许可证信息,实现电子证照“一照通用”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记载项目精简化。营业执照记载项目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登记机关等。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