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结束专门学校学习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对未成年人在专门学校学习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