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