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本市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

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定期开展讲座、展览、法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