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销售企业,在本市生产和销售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