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阅读服务、文艺演出、陈列展览、艺术培训、科学普及服务、体育健身服务等,并为公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