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县级以上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或者负责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科学普及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三)负责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四)组织社会科学普及研究、人才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
(五)承担社会科学普及的其他工作。
高等院校(职校)可以建立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