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审批甜城湖保护规划;
(二)未经法定程序修改甜城湖保护规划;
(三)超越职权或者违反规划改变甜城湖保护范围内土地用途;
(四)违反规划改变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途;
(五)未依法公开甜城湖保护范围内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