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标识。

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识的,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