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根据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撤换设区的市、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罢免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