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辅警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

(二)依法获得工作报酬,享受休息休假和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对公安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依法参加工会;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