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青贮饲料应当以秋玉米等秋季作物为主。确需青贮下一年春夏季大麦、燕麦、黑麦、密植小麦等其他春夏季作物的,应当在当年10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因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作物达不到正常产量的,可以青贮。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