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用电梯应当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定期检验、检测合格的,核发电梯使用标志,并实时传输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化系统。

未经定期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电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电梯使用单位停用电梯,限期办理定期检验、检测或者修理、改造、报废。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安排检验、检测,并在检验、检测完成后十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