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订立书面合同,就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