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急救网络医院履行院前医疗急救的下列职责:

(一)服从市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承担指定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二)实行院前医疗急救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三)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院前医疗急救资料、信息的登记、保管和上报工作;

(四)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操作规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