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行政区域以及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城区和南澳县县城行驶的机动车辆禁鸣喇叭。在市区范围内未实行禁鸣的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使用低音喇叭。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