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提供便利。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查阅地下管线相关档案、信息,应当办理查阅手续,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地下管线相关信息数据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在利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数据过程中,利用人发现测绘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书面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