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体系,将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其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