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重要经济目标目录管理规定,明确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标准和防护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批准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