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属于档案、可移动文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保护管理;其他文献、手稿、视听资料和有关实物,按照各级红色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保护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