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接受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收到停止作业的指令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作业结束后,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立即报告航空管制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