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港口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海上交通资源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统筹港口合理布局和功能分工,节约利用岸线、土地和水域资源,发挥港口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的枢纽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