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经林业防治检疫机构技术鉴定,对可能导致疫情扩散蔓延或者失去防治价值的林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伐除并实施除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

因除治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经林业防治检疫机构确认并报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先行采伐,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