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与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工作联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