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事故等级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并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编造、篡改、毁弃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资料;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提供有关资料。
事故调查组对有关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时,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事故调查报告并经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确认。事故调查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报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