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二)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考核;
(三)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督促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
(五)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六)负责审核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