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银行、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一米线”标识、禁止吸烟标识、无障碍通道及引导标识,合理规划第三卫生间及男女厕位比例,配备公共饮水设备、爱心座椅、母婴室等便民设施。

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