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监测预警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