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抚育或者更新采伐沿海防护林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取单株择伐方式;

(二)采伐强度不超过林木蓄积量的20%,采伐后保留的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5。

因低效防护林改造、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依照前款规定采伐的,由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