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建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地下空间开发战略、空间统筹、规划目标、规模布局、功能分区、利用方向以及竖向分层划分、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域、开发步骤等内容,并明确平战结合、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