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