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科学技术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将科学技术协会的基本建设、运行管理经费和人才服务、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决策咨询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镇、街道设立的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正常开展工作,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必要的财政投入。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