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景区(点)应当根据最大承载量建设下列设施:

(一)应当建设具备宣传推介、导游服务、咨询投诉、交通服务等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

(二)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医疗、金融服务设施;

(三)停车场,环境卫生设施;

(四)消防和其他安全设施;

(五)国际通用的游览标识、引导系统;

(六)其他必要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