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污泥处理单位应当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在联单中填写污泥的产生、运输和接收单位,污泥的重量(数量)和含水率以及利用或者处置方式等信息,确保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可跟踪,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污泥运输者应当采取密闭、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