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划的,应当由城乡规划委员会决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修改后的城乡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依法重新备案、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