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长期不使用容易导致机械性能下降、价值贬损的车辆、船艇、电子产品等物品,以及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