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公众中聘请监督员,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