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采集、开放和应用非公共数据。

支持汇聚非公共数据的平台接入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的融合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