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公共数据目录,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公共数据。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直接获取无条件开放公共数据。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需要获取有条件开放公共数据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数据存储、处理和安全保护能力等条件,具体条件由省政务数据主管部门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公布。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需要获取有条件开放公共数据的,应当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向数据提供单位提出申请,数据提供单位审核确定是否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