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启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报告、未启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