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的开发、生产、销售和使用。

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排气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