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