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调委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调委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网络平台、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申请调解。通过书面或者网络平台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申请的,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调委可以委派人民调解员开展现场劝解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调委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